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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门诊专家、心理咨询人员招聘公告(实行常年招聘)

发布时间:2026-02-11 10:40:43

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四川省卫健委领导下,为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独立核算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精神医学科学研究、数据分析、临床医疗与专业培训等工作,并负责牵头全省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质量控制与精神卫生数据分析等,致力于实现医疗、教学、科研与预防一体化发展。

目前,中心开放床位346张,现有职工272人。开设神经心理科综合心身/儿少科心身消化科女性心身科心身心血管科睡眠医学中心PICU、疼痛科等多个临床科室。

一、招聘岗位

门诊专家、门诊心理咨询人员

二、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务协议。

三、招聘条件

(一)门诊专家

1.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全面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2.聘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曾在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精神科工作的退休人员。

3.具有扎实的精神科临床功底与丰富的门诊诊疗经验,熟练掌握精神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准确识别并妥善处理复杂心理疾病与心理问题。

4.具有较强业内学术影响力:曾任或现任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团体委员、学组组长、副组长等职务者优先。

(二)门诊心理咨询人员

1.学历要求

具备心理学、精神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等其他医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心理师或督导师

2)中国心理卫生协会认证心理咨询师。

3)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证的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4)具备心理治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5)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

3.工作经历

具备3年及以上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工作经验,近5年在医疗机构或专业心理机构从事心理咨询不少于2年,近5年内累计完成个案咨询300小时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其中完成10次以上的长程咨询案例不少于10例(须提供相关证明)。

4.督导经历

接受过系统、规范的督导训练,累计个体督导不少于20小时,团体督导不少于120小时(须提供督导证明或记录)。

5.系统培训

至少完成一个100学时以上的长程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培训项目并提供结业证书或近3年参加由权威机构举办的专业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培训课程不低于5次,每次培训时长不少于20学时(须提供相关证明)。

6.案例报告

提交至少10次完整案例报告,展示咨询思路与专业能力。

、考核与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及岗位适配度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薪酬待遇

提供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情况结合个人资历、能力及岗位要求面议确定。

六、应聘方式

(一)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请将报名表和个人详细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学术任职及获奖、督导经历、系统培训、案例报告等)发送至邮箱:scsjingyizhongxin@163.com,邮件主题以“岗位+姓名”命名。

(三)联系方式

电话:028-81020030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大道二段33号


附件:报名表.docx